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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你,曾經。
這段奇妙的緣分開始於海外,結束於台灣。
 
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,如果說沒有什麼感覺會不會太失禮?!
但一見鍾情,的確不適用在我對你的身上。
如果那一天,我沒有突然心血來潮約你跟我們一起去吃飯的話,
我想,我們兩個之間,應該就會像其他人一樣,點頭、微笑、分離
 
我覺得我們兩個很有緣份,莫名的有緣。
連分開不同時間、不同地點買的高鐵車票,都可以剛好坐在前後。
明明沒有約好,卻也可以剛好在同一個地點見面。
雖然你的嘴巴一直都很討厭,但你對我真的蠻好的。
 
你活潑、你上進、你包容我的任性。
你大方、不計較、更不會因為我的經常性冷淡而記仇。
但像你說的,我的感情年齡只有12歲,是小學的程度。
而你的異性太多,我想,應該好歹也有大學畢業吧。
 
我們本來就是不同世界的人,因為奇妙的緣分而相遇。
我不否認,我喜歡你,曾經。
但一個小學生,怎麼能跟大學生談戀愛呢?
我還是喜歡,單純的感情觀念,一對一,沒有太多的紛擾。
 
呼,終於說出來了,雖然你不一定會看到。
但,有勇氣把心情在這裡Po出來,真的要給自己一個鼓勵。
至少我嚐試了,我也努力了,
我喜歡你,曾經,也許現在也還有一點點吧
但是目前,That is a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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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hsuan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